|
|
|
|
发布时间:2010.05.28 浏览次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2640—2004对咸味食品香精的定义是“由热反应香料、食品香料化合物、香辛料(或其提取物)等香味成分中的一种或多种与食用载体和/或其他食品添加剂构成的混合物,用于咸味食品的加香。”这个定义是权威的、准确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咸味食品香精是用于咸味食品加香的一种食品香精。从品种来看,咸味食品香精主要包括牛肉、猪肉、鸡肉等肉味香精,鱼、虾、蟹、贝类等海鲜香精,各种菜肴香精以及其它调味香精。 |
|
|